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倪国涛 郭建生 徐潘华
徐文杰 江曙晖 许安心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1
目录......5
释义......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8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0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4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2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3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25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5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27
第六节 备查文件......32
一、备查文件......32
二、查阅地点、时间......32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新华都、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指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ew Hua Du Supercenter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新华都
股票代码 002264.SZ
设立日期 2004 年 5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倪国涛
注册资本 68,456.388 万元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香莲里 28 号莲花广场商业中心二层 237-263 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51648625J
电话 0591-87987972
传真 0591-87812085
互联网网址 www.nhd-mart.com
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米、
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糕点、糖果
及糖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糕点、糖果及糖类散
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果品批发;蔬菜批发;肉、禽、
蛋批发;水产品批发;调味品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食盐);调味品类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食盐);
保健食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
品);酒、饮料及茶叶类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烟草制
品零售;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
经营范围 列明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其
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批发;图书批发;音像制品批发;电子出版物批
发;中药批发;百货零售;粮食收购与经营;纺织品、针织品及原
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卫
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
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珠宝首饰批发;
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文化用品
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建筑装饰业;商务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决议
2021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3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人在《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范围内,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行情、资金需求等因素,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由不超过 56,013.12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7,000.00 万元(含本数),并相应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决议
2021 年 4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为止。
2022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自届满
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21 年 8 月 30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 年 9 月 10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华都购物广
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1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5,369,164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
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核准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7 日,有效期 12 个
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向 9 名发行对象发出《新华都购物广
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下称“《缴款通
知书》”),通知 9 名发行对象应于 2022 年 8 月 1 日 12 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