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1-056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 14:30 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
大厦北楼七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以
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为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倪国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对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和《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