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2-078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新华都”)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并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监
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5,369,164 股新股,核准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8 日,有效期 12 个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五)修订稿——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2002)第 5 号)等文件的规定,就公司自前次报送会后事项承诺函之日(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期间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在《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范围内,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行情、股权稀释、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 56,013.12 万元(含本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将用于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仓储物流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43,724.77 35,715.15
2 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8,431.33 8,431.3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340.12 11,866.64
合计 71,496.22 56,013.12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 17,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43,724.77 17,000.00
2 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8,431.33 -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340.12 -
合计 71,496.22 17,000.00
二、公司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自前次报送会后事项承诺函之日(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期
间,公司未发生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五)修订稿——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2002)第 5 号)、《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等文件中所述可能导致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公司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