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1-058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 71,496.22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拟用于“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额
1 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43,724.77 43,724.77
2 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8,431.33 8,431.3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340.12 19,340.12
合计 71,496.22 71,496.22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 56,013.12 万元(含本数),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额
1 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43,724.77 35,715.15
2 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8,431.33 8,431.3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340.12 11,866.64
合计 71,496.22 56,013.12
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同步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