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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立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08-07-15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Guangdong Elecpro Electric Appliance Holding Co., Ltd.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 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 室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伊立浦电器"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发行前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立邦(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邦(香港)")、股东佛山市南海伊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佛山市南海伊拓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伊立浦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伊立浦电器股份,也不由伊立浦电器回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暨立邦(香港)的控股股东简伟文先生承诺:自伊立浦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立邦(香港)的股权;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立邦(香港)间接持有的伊立浦电器的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8年1-6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08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7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7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审计。上市后不再披露本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34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3,0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6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6.6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10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伊立浦",股票代码"00226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400万股股票将于2008年7月16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7月16日
    3、股票简称:伊立浦
    4、股票代码:002260
    5、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90,000,0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0,0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立邦(香港)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佛山市南海伊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佛山市南海伊拓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伊立浦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伊立浦电器股份,也不由伊立浦电器回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暨立邦(香港)的控股股东简伟文先生承诺:自伊立浦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立邦(香港)的股权;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立邦(香港)间接持有的伊立浦电器的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4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可上市
    交易时间
    立邦(香港) 4,792.50 39.94% 2011年7月16日
    南海伊林 2,385.00 19.87% 2011年7月16日
    南海伊拓 1,822.50 15.19% 2011年7月16日
    本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小计 9,000.00 75.00% -
    网下配售发行的
    股份
    600.00 5.00% 2008年10月16日
    本次公开发行的
    股份
    网上定价发行的2,400.00 20.00% 2008年7月16日
    5
    股份
    小计 3,000.00 25.00% -
    合计 12,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Elecpro Electric Appliance Holding Co.,Ltd.
    2、法定代表人:简伟文
    3、注册资本: 9,000 万元(发行前);12,000 万元(发行后)
    4、成立时间: 2006 年8 月30 日
    5、企业类型: 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6、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
    7、邮政编码: 528234
    8、电 话: 0757-88374384
    9、传 真: 0757-88374990
    10、互联网网址:http://www.elecpro.com
    11、电子信箱: elecpro@elecpro.cn
    12、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饭煲、电开水器等家用小电器、模具及金属模压
    制品、商用厨房电器及设备。产品内外销售。
    13、所属行业:C76 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1、董事会秘书:周伯添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姓 名 职 务
    持股
    方式
    间接持股单
    位名称
    持有该单
    位的股权
    比例
    该单位持有
    本公司股份
    比例
    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
    份比例
    简伟文 董事长 间接 立邦(香港) 100% 39.94% 39.94%
    曾 雁 副董事长 间接 南海伊林 49.46% 19.87% 9.83%
    章 胜 监事会主席 间接 南海伊拓 34.52% 15.19% 5.24%
    邹邦明 董事、总经理 间接 南海伊林 13.19% 19.87% 2.62%
    何应平 董事 间接 南海伊拓 17.26% 15.19% 2.62%
    周伯添 董事、董事会间接 南海伊拓 17.65% 15.19% 2.68%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
    立邦(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邦(香港)")为公司控股股东。立邦(香港)为依据香港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经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香港律师吴绪煌先生出具的《证明书》证实:"立邦(香港)成立于1993年2月16日;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德辅道中161号香港贸易中心14字楼;法定股本为500,000港币,分为500,000普通股,每股面值1.00港元;股东简伟文持500,000股;公司董事为简伟文。该公司于1999年6月30日将其名称由强迅实业有限公司(INTENSION INDUSTRIAL LIMITED)变更为立邦(香港)实业有限公司(ELECPRO(H.K.)INDUSTRIAL LIMITED)。"立邦(香港)目前没有从事制造或贸易业务,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持有本公司4,792.50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股本总数的53.25%,占发行后股本总数的39.94%,为本公司发起人兼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简伟文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籍,男,1962年生,加拿大永久居民,硕士,工程师。1983年7月毕业于华南工学院锻压专业,取得学士学位;1988年6月取得华南理工大学工学硕士学位。1993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本次发行后,简伟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4,792.50 万股股份,占发行后股本总数的39.94%。
    (三)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图:
    秘书
    李 雄 董事 间接 南海伊林 1.25% 19.87% 0.25%
    郑德智 监事 间接 南海伊拓 4.32% 15.19% 0.66%
    王启连 监事 间接 南海伊林 0.21% 19.87% 0.04%
    阙海辉 财务负责人 间接 南海伊林 0.84% 19.87% 0.17%
    董守才 副总经理 间接 南海伊林 6.59% 19.87% 1.31%
    涂健 独立董事 - - - - -
    刘国常 独立董事 - - - - -
    郑伟文 独立董事 - - - - -
    8
    妇
    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