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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3 深市 川大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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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6-00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5年度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2025年度财务信息未最终确定,公司判断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              √

 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
 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
 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
 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
 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65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组、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同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预计为亏损24,000万元-29,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23,000万元-28,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23,000万元-28,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预计为32,000万元至35,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