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17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大智
胜”)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大学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5,724,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
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因疫情影响,四川大学将本次公开征集期的截止日调整
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其他公开征集信息不变。
近日,公司收到《关于公开征集转让川大智胜股份的进展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公开征集期限内,四川大学仍未征集到合适受让方,目前尚在与多家潜在受让方进行沟通和交流,但尚未与潜在受让方就转让的合作条件达成一致。为切实、稳妥保障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工作整体进程,四川大学决定将本次公开征集期的截止日继续延长至 2021 年 4月 30 日,其他公开征集信息不变。
四川大学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并实施,是否能够获
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