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5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永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公司大股东钟永利先生计划自2017年11月30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7,278,079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2018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钟永利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在此期间未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收到钟永利先生《关于减持步步高商业连锁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止2018年6月21日,钟永利先生未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持有公司61,208,129股(2018年2月14日,钟永利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将其持有的25,917,119股股份转让给了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4月9日办理完毕),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9%。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对此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期间已经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钟永利关于减持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