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有关要 求修订公司章程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的股份:......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1 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2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年内转让给职工。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每一年度终了前向公司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含优
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先股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 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
3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职六个月后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
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4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绝对值 30%的事项;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绝对值 50%的事项;......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时,股东大
票方式时,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的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
5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日下午 3:00 时,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召开当日上午 9:30 时,其结束时间不得早 日下午 3:00 时。......
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时。......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特别决议通过:......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6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总资产绝对值 30%的;......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绝对值 50%的;......
第九十六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7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数的 1/2。董事会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总数的 1/2。
8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
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 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可以根
提供咨询意见,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相关
组成和职能由董事会确定。下设薪酬、审计、 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
提名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 见,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组成和职
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 能由董事会确定,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专 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业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可以请求公司外部专 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业人员及机构提供帮助,公司应为此提供必 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
要条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一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专业委员会
行使职权时,可以请求公司外部专业人员及
机构提供帮助,公司应为此提供必要条件,
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全面负责公
权: 司各项管理工作,对公司的发展规划、经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营战略、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的重
会会议; 大事项进行决策,权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价证券;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1)签发公司基本制度及其他重要文件;
9 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 (2)签发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文
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 件;
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3)签发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东会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推荐其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文件;
(4)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五)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六)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
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
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