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资金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五十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五十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该额度以累计发生额度为计算标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具备安全性高、风险低等特点,一般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等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指的风险投资产品,亦不含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 2020 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 35.04 亿元,期间取得投资收益 5,770.77 万元,提高了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投资理财产品的风险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及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季度汇总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交董事会备案。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如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实施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