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
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声 明
本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相关备查文件。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11,898,727 股,发行价格为 3.95 元/股,将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5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21 年 3 月 5 日(即上市日),公
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张永明先生,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状况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5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21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6
第四节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和上市推荐意见......28
第五节 备查文件......30
释 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名词 释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 指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奥特佳
A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发行底价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指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票、本次非公开发
行、本次发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
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指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
市公告书(摘要) 市公告书(摘要)
实际控制人 指 张永明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指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
董事会 指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9月
期
最近一年 指 2019年
不超过 指 含本数
注:本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otecar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7370999222
注册资本: 3,131,359,417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永明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路 666 号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路 666 号
成立日期: 2002-06-13
上市日期: 2008-05-22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奥特佳
股票代码: 002239
董事会秘书: 窦海涛
联系电话: 86-025-52600072
联系传真: 86-025-52600072
公司网站: http://www.aotecar.com
新能源技术开发;开发推广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制造、销售无氟环
保制冷产品及相关咨询服务;制造和销售汽车零部件;自营和代理各
经营范围: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0年4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2020年5月8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7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相关文件的议案》,相关文件包括《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等。
(二)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0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5 号),核准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111,898,727股,发行价格为3.95元/股。截至2021年1月2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2021年2月4日,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20008号)验资,截至2021年1月29日17: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公司本次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441,999,971.65元。
2021年2月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部分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1年2月4日,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20007号)验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1,999,971.6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5,518,867.9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6,481,103.73元。
(四)股权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 111,898,727 股,符合发行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批准要求,符合证监会《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