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 2021 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87,0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04,2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382,8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杭政金二综字20210811第001号),约定为子公司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科技”)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子公司杭州华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起至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2、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
合同》(编号:平银杭政金二商字20210821第001号),约定为子公司西安大华智联技术有限公司签发/承兑/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承担差额补足责任,贴现额度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贴现额度使用期限从2021年9月27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止。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330618300ZGDB2021N002),约定公司为子公司大华科技与建设银行签订的融资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所负担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前述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0,000万元,以及利息等相关费用。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6日,保证期间按大华科技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保证方式及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在总担保额度不变情况下,公司将子公司大华技术(香港)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提供担保额度120,000万元中的74,871.60万元调剂至大华科技。调剂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调剂前 本次调剂后
经股东会授 向金融机 向金融机构 向 金 融 机 向 金 融 机
权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 申请综合授 构 申 请 综 构 申 请 综
被担保方 构申请综合 合授信额 信额度等提 合 授 信 额 合 授 信 额
授信担保额 度等提供 供担保可用 度 等 提 供 度 等 提 供
度 担保余额 额度 担保余额 担 保 可 用
额度
调入方 浙江大华科 600,000.00 584,871.60 15,128.40 674,871.60 0
技有限公司
调出方 大华技术(香 120,000.00 0 120,000.00 0 45,128.40
港)有限公司
注:大华科技、大华技术(香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高于70%。
上述担保调剂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991,454.99 万
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14%,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