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6,179,22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吴云虹
联系电话:0755-26520515
传 真:0755-26520515
邮 箱:atczq@atc-a.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伍春雷、伏江平
发行联系人:于颖欣、李国庆
联系电话:010-85156387、010-86451499
传 真:010-85130542
邮 箱:yxh@csc.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