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9-00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减持计划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云虹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750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收到吴云虹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止2019年3月11日,吴云虹女士上述减持计划已时间过半,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称 (元/股) (股) 本比例
股权激励及 集中竞价 2018-12-28 10.18 10,000 0.0045%
吴云虹
权益分派 交易 2019-01-28 11.18 10,000 0.0045%
合计 - - - - 20,000 0.0090%
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股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吴云虹 合计持有股份 167,000 0.0757% 147,000 0.06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750 0.0189% 29,250 0.01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5,250 0.0568% 117,750 0.0533%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吴云虹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吴云虹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吴云虹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