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5:00 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国建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