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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监事会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30

三力士:监事会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编制《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2、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拟实施的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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