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勤勉、尽职,保持审计独立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首席合伙人:梁春
4、历史沿革:大华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
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
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
[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6、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
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7、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任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郑丽惠(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欧阳孝禄(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三)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 家。
(四)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2、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郑丽惠,1997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9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为 6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孝禄,2008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8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4 份。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五)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同意将《关于聘
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往年为公司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上述事项决策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相关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