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628 债券简称:17拓日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0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至2019年5月15日15:00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五奎先生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8名,代表股份567,535,430股,占公司总股数1,236,342,104的45.9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9名,代表股份566,884,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9名,代表股份651,1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27%;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6,884,6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票:3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弃权票:334,2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719,7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5%;
反对票:3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
弃权票:334,2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6,884,6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票:3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弃权票:334,2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719,7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5%;
反对票:3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
弃权票:334,2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6,884,6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票:3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719,7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5%;
反对票:3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
弃权票:334,2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6,884,6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票:3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弃权票:334,2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719,7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5%;
反对票:3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
弃权票:334,2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6,884,6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票:3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弃权票:334,2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719,7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5%;
的13.35%;
弃权票:334,2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1,719,7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5%;
反对票:316,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
弃权票:334,2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719,7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5%;
反对票:3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
弃权票:334,2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五奎、李粉莉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6,884,6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票:3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弃权票:334,2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719,7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5%;
反对票:31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弃权票:334,25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审议通过《选举陈五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884,2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1,719,3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
表决结果:当选。
8.02审议通过《选举李粉莉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884,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1,719,3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
表决结果:当选。
8.03审议通过《选举林晓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884,2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1,719,3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
表决结果:当选。
8.04审议通过《选举杨国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884,2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1,719,3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
表决结果:当选。
8.05审议通过《选举陈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884,2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1,719,3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
8.06审议通过《选举张学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884,2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1,719,3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
表决结果:当选。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审议通过《选举李青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884,2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1,719,38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
表决结果:当选。
9.02审议通过《选举杜正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884,2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