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9-004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全食品”或“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少于(含)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含)10,000万元人民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8元/股。2018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66),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有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170,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56%,最高成交价为7.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109,979.58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
既定方案。
自2019年1月《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8,814,200股的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