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
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5年 10月 15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5 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5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金中投大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中投大立1号”)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该计划上限为3900万元。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于2016年1月25日完成股票购买,成交均价11.09元,购买数量6,220,0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6%。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自2016年1月25日至2017年1月25日止;存续期为2015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15日止。公司于2017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将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即存
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18年10月15日止。2018年1月,庞惠民先生已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金中投大立1号优先级份额的相关工作。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将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19年10月15日止。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0年10月15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1、减持期间:2019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
2、减持股份数量:6,220,040 股;
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36%。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截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6,220,040 股公司股份已全
部出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根据公司《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