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 楼2611 室)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目 录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5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6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6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12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15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18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22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7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33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 33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43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4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44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它重要事项..........................47
一、风险因素.................................... 47
二、其它重要事项............................................. 53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57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57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58
第七节 备查文件.......................................58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及自然人股东姜利军、范少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其它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庞惠民、章佳欢、周进、阎喜魁、石建道、刘晓松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述所有股东承诺:于2007 年因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新增的股份,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含社会公众股股东)共享。
3、本公司生产红外热像仪所需的核心器件——焦平面探测器来自于法国SOFRADIR、ULIS(为母子公司),而法国政府对该产品实行最终用户许可制度。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库存探测器原材料266 片,在产品中尚有探测器257 片,合计523 片;与法国ULIS、SOFRADIR 公司签署的采购合同尚可采购3680 片。预计2007、2008、2009 年本公司累计需求探测器4876 片左右,目前的合同采购量尚无法满足需要。如遇突发事件或受到政治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法国公司减少、停止或限制向中国公司(以及本公司)供货的情形;此外,如果
公司订单骤然大增,可能会出现探测器供应不及时或供应不足的风险。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升级项目实施后,将使本公司年新增2000 台红外热像仪的生产能力。目前,电力行业是本公司红外热像仪的最主要市场,其他应用领域尽管发展迅速、增长空间巨大,但尚不成熟和稳定,如果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产品销售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二——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国产化项目,是国内第一个非制冷探测器的产业化项目。本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引进,拥有一支已经掌握探测器的设计、生产、封装、测试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团队,并取得突破性进展。但最终能否开发成功并实现批量生产,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三——智能型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产业化项目实施后,将使本公司年新增16000 台智能型嵌入式硬盘录像机的生产能力。目前硬盘录像机行业发展迅速,但竞争也渐趋激烈,部分企业以价格作为主要竞争手段,个别企业以降低产品应有的质量标准来取得成本优势,而本公司秉持产品质量优先、性能卓越的原则参与竞争,在短期内能否被市场认同,能否有效地扩大市场份额,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最近三年,本公司流动资产构成主要为存货和应收账款。存货分别为4,375.40 万元、6,872.38 万元、7,185.0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92%、43.45%、42.75%;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分别为2,643.88 万元、5,018.52 万元、7,611.74 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52%、31.73%、45.29%。两者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达62.45%、75.18%、88.04%。存货数额和比例的上升,不仅影响公司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了公司的资金压力,同时也增加了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增加了公司资产流动性风险,也增加了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6、本公司的前身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系由科研院所改制设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2000 年1 月10 日发布的《浙江省全面推进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06 年7 月20 日发布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本公司自2001 年7 月改制以来,每年减免10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期自2001 年7 月至2008 年7 月。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有关通知》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退政策。本公司最近3 年以及2007 年1-9 月实际取得的增值税税款返还分别为834,249.85 元、5,100,071.93 元、0 元以及9,225,617.26元。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未来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公司不能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7、由于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军队、电力、电信、消防、金融企业等,这些企业通常是上半年制订年度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采购招标一般则安排在次年年中。因此,本公司在每年上半年销售较少,至年中(一般从6、7月份开始)销售订单开始明显增加,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则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该特点使得本公司生产与销售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变化特征,
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8、本次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生产红外热像仪所需的探测器、红外光学镜头、结构件由外购变为自制,公司用自制的探测器、红外光学镜头、结构件生产的红外热像仪性能、质量是否与募投项目建成前保持一致,是否能得到客户认可;公司的生产管理水平能否适应上述产品的生产,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募集资金三个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增加15,819.8 万元,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3,044.96 万元。尽管三个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可以增加营业收入27,319 万元,利润总额6,053.6 万元,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募集资金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公司存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发行数量为2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91 元(以2007 年9 月30 日净资产、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及自然人股东姜利军、范少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本公司其它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3、庞惠民、章佳欢、周进、阎喜魁、石建道、刘晓松
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所有股东于2007 年因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新增的股份,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约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确定)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