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6 月 4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0 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269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6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 2023 年度上市
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周俊祥,199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 年 7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10 家次。
拟安排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丽婷,202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3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
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0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焦健,2015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拟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3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8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可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 2023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核查,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 年,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 133 万元,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