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21 年 10 月 23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张雨人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03)。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