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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8

合肥城建: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004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原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12,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5,608,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上市事宜,公司总股本由512,160,000股将增加至692,304,103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5月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2,304,10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6989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329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397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699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103室

    咨询联系人:田峰、胡远航

咨询电话:0551-62661906
传真电话:0551-6266190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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