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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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海宁市马桥镇经编园区内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 楼 261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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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ailide New Material CO.,Ltd.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暂定 3,2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08 年 1 月 1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500 万股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以 及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利民及其亲属宋祖英、高王伟、姚桂松
承诺: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
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公司上市
三年后,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第三大股东—中比基金承诺: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1 月 12 日前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日
(即 2007 年 1 月 12 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
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1 月 12 日后公开发行 (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
份。
公司董事黄卫书承诺: 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4 月 19 日前公开发行 (以
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 自持有股份公司股份之日 (即 2007 年 4 月 19 日)
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4
月 19 日后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担任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黄立新,高级管理人员葛骏敏、张悦翔、王国松、徐鸣歧、吕
佩芬承诺:在任职期间,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
前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上市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发行前各自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5%;本公司上市三年后,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
的股份。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承诺:自本
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各方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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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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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谨慎考虑如下
事宜,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
1、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9,3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3,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
行后总股本为 12,50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利民及其亲属宋祖英、 高王伟、姚桂松承诺:
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公司上市三年后,在担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
的 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第三大股东—中比基金承诺: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1
月 12 日前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日(即
2007 年 1 月 12 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如本公司
股票在 2008 年 1 月 12 日后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本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黄卫书承诺: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4 月 19 日前公开发行(以刊
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持有股份公司股份之日(即 2007 年 4 月 19 日)起
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4 月 19
日后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黄立新,高级管理人员葛骏敏、张悦翔、王国松、徐鸣歧、吕佩芬
承诺:在任职期间,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各自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上市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发行
前各自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5%;本公司上市三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各方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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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3、经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国税[2004]15 号文批准,自 2004 年 1 月起本公司
对关键设备的折旧方法由原来的年限平均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根据 2006 年
5 月 13 日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并经主管税务部门同意,公司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对该等关键设备改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公司采用未
来适用法核算。根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会审[2007]第
1749 号审计报告,该项会计估计变更调增 2006 年净利润 15,778,903.35 元。如果
2006 年公司关键生产设备的折旧方法仍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则公司 2006 年的基
本每股收益为 0.69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56 元,并不改
变发行人经营业绩快速成长的趋势,只是增长速度放缓。
4、发行人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均为石油制品,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有较大的
波动。虽然发行人在不断扩大产能的基础上,依靠核心技术,通过工艺改进等措
施,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原材料利用率,同时通过集中采购的模式也有效地
降低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但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仍然会对公司经营业绩
产生一定影响。
5、发行人差别化涤纶工业长丝的下游应用领域对产品品质要求较高,往往
要经过很长时间的产品认证才能得到下游客户的认可。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发
行人的相关产品已经通过了诸多世界著名的轮胎制造商认证, 但随着公司在差别
化涤纶工业长丝业务领域的扩张、市场的开拓,发行人的产品将面临更多下游客
户的严格认证。 发行人存在相关产品不能获得下游客户认证和认证时间过长的风
险。
6、 2005 年 7 月,我国实施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人民币汇率(主要表现
为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开始步入缓慢升值的轨道。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主要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汇兑损失,以美元结算的外销收入可能导致本公司出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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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损失;二是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人民币升值使公司产品在国际市
场的价格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
7、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将新增发行人差别化工业丝产能 39,320 吨,产能扩
张明显。 虽然发行人在技术和市场两方面都做好了产能扩张对销售压力的相应准
备,有能力在产能扩张的同时实现快速提高市场占有率的目标,但是发行人不排
除因市场开拓不力导致的产能扩张无法消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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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11
第二节 概 览 ............................................................................................................ 16
一、发行人简介 ..................................................................................................................... 16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 17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17
四、本次发行情况 ................................................................................................................. 18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1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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