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7-07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110,000万元(含110,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108,700万元(含108,70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1、调整前的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含11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调整后的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700.00万元(含108,7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1、调整前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中建 截至2017年2 拟投入募集资
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设期利息及铺底月28日累积投 金(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入金额(万元)
年产40,000吨车用工
1 业丝和30,000吨高性 65,700.00 6,082.50 3,252.01 56,365.49
能轮胎帘子布技改项
目
2 年产1,200万平方米 38,100.00 3,540.00 - 34,560.00
环保石塑地板项目
3 年产20 万吨功能性 45,254.00 2,710.00 - 19,074.51
聚酯项目
合计 149,054.00 12,332.50 3,252.01 110,000.0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149,054.0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中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合计12,332.50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该部分款项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年产20万吨功能性聚酯项目投资总额扣除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后,另有23,469.49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该部分款项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已对上述部分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截至2017年2月28日累计已投资3,252.01万元,该部分款项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2、调整后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8,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中建 截至2017年2 拟投入募集资
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设期利息及铺底月28日累积投 金(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年产40,000吨车用工 65,700.00 6,082.50 3,252.01 56,365.49
业丝和30,000吨高性
能轮胎帘子布技改项
目
2 年产1,200万平方米 38,100.00 3,540.00 - 34,560.00
环保石塑地板项目
3 年产20 万吨功能性 45,254.00 2,710.00 - 17,774.51
聚酯项目
合计 149,054.00 12,332.50 3,252.01 108,700.0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149,054.0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中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合计12,332.50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该部分款项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年产20万吨功能性聚酯项目投资总额扣除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后,另有24,769.49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该部分款项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已对上述部分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截至2017年2月28日累计已投资3,252.01万元,该部分款项不计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事宜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董事会本次调整方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