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2-09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处置闲置、报废设备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大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426 台闲置、报废设备资产,挂牌底价为设备资产的评估价值,426 台设备评估值 3,001.25 万元(分类打包处置)。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资产,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 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将426台闲置、报废设备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426台设备评估值3,001.25万元(分类打包处置)。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资产,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
2.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目前的挂牌条件判断,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事宜将通过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拥有的426台闲置(报废)设备,原值27,339.93万元,净值1,686.55万元;其中闲置设备198台原值16,368.37万元,净值1,127.66万元,报废设备228台原值10,971.56万元,净值558.89万元。
闲置设备主要包括铸钢公司锻压车间5000吨快锻油压机(原值6,427.20万元,净值474.54万元)等;报废设备主要包括铸钢公司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锻造台车式加热炉、落地镗床、龙门铣床等。
上述标的设备均为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所有,权属状况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辽宁元正对上述拟处置设备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根据辽宁元正于2022年10月17日出具的《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元正评报字[2022]第226号,见附件1),拟处置设备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的账面净值为1,686.55万元,资产评估值为3,001.25万元,评估增值1,314.70万元,增值率77.95%(设备明细及单项设备评估结果
具体见元正评报字[2022]第226号资产评估报告附件《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附件2)。
3.交易价格
鉴于上述评估结果,公司将以资产评估值 3,001.25 万元为挂
牌底价,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设备,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本次设备挂牌处置将采用分类打包的方式进行挂牌。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设备,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 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遵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向有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履行备案程序后,采取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资产处置。本次交易事项尚无明确受让方,故相关交易协议的出售价格、支付方式及交易时间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及资产转让支付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公司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若在交易推进过程中构成关联交易或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的目的是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回笼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相关交易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交易结果产生的影响暂无法准确
计算。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若上述资产均以评估值转让成交,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 787.59 万元(最终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由于交易对象尚不确定,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无法售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及时回收资金用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资产转让聘请了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挂牌价格确定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元正评报字[2022]第226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