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1- 046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1年12月26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5 号文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海亮股份”或“公司” )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1 年
12 月 15 日(T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海亮股份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网
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T+5 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120,03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配
股数为 10,083,534 股,全部为高管锁定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可配股数为
109,946,466 股。发行价格为 6.66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
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
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项目 无限售条件流通 占可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流 占可配售股份 股东认购合计 占可配售股份
股认购 总数比例(%) 通股认购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有效认购股数(股) 105,828,675 88.17 10,083,534 8.40 115,912,209 96.57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元) 704,818,975.50 88.17 67,156,336.44 8.40 771,975,311.94 96.57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海亮股份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20,030,000
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海亮股份原股
东按照每股人民币6.66元的价格,以每10 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
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
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15日,T日)收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
量为366,488,217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 年12月22日,T+5日),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05,828,675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120,030,000
股的88.17%,认购金额为704,818,975.50元。
2、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15日,T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
量为33,611,783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 年12月22日,T+5日),公司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0,083,534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120,030,000股的
8.40%,认购金额为67,156,336.44元。
3、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年12月22日,T+5 日),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
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了50,247,342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
总数120,030,000股的41.86%。
4、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15日,T 日)收市,海亮股份股东持股总量为
400,100,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 年12月22日,T+5 日)有效认购数量
为115,912,209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771,975,311.94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
120,030,000股的96.57%,超过了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
本次配股发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
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相关规定,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
知。
三、本公告见报当日(2011 年12月26日,T+7 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
(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0.2897)。本次配
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11 年12月13日(T-2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浙江海
亮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投资
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
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亚丽
办公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联系人:邵国勇
电话:0575-87069033,0575-87669333
传真:0575-87069031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保荐代表人:吴克卫、付竹
联系人:余丽琴
电话:020-87555888,010-59136619
传真:020-87555850,010-59136647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