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2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 年7 月14 日中标甘肃酒泉风电基地瓜州干河口第六
风电场20 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中标134 台1.5MW 风电机组,详
见《关于中标甘肃酒泉风电特许权项目的公告》(编号2008-038)。
公司于2009 年12 月31 日与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鑫汇风电”)签订该项目供货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买方)鑫汇风电、(卖方)金风科技
合同标的:134 台1.5MW 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
合同金额:1,084,998,000.00 元人民币
该项目中标金额1,285,971,606.00 元,根据2009 年国内风电设
备市场价格情况,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调低了合同金额。
生效时间:2009 年12 月31 日
供货期限:2010 年8 月至2011 年1 月付款方式:卖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 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买
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后30 日内,买方将履约
保证金退还卖方。
合同生效后14 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金额为首批供货合同价10
%的财务收据,买方验明无误后15 日内支付首批供货合同价的10%
作为预付款,卖方在下批合同设备交货前150 天向买方提交金额为该
批合同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验明无误后15 日内支付该批合同价
的10%作为预付款;卖方在每批合同设备交货前90 天向买方提交购
料通知及该批设备合同价格20%的财务收据,买方验明无误后30 日
内支付该批设备合同价格的20%作为投料款;卖方按合同规定的交货
进度和批次交付每批合同设备,并将相关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审核
无误后15 日内支付该批设备合同价格的63%作为到货进度款;卖方
提供双方签署的该批合同设备的本地化验收证书及预验收证书15 日
内,买方向卖方支付金额为该批合同设备价格的2%作为预验收款;
质保期满30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5%的质保金。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将在买方和卖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业主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甘肃省瓜州县城西北44 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杜克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贰仟肆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并经营风力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的调试和
检修;备品备件的销售;有关技术咨询和培训
2、业主方履约能力
业主方为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另一方
股东为甘肃省节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
能力。
3、最近3 年公司未与该业主发生购销业务。
4、公司与该业主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收入占公司2008 年营业收入的14.36%。
2、本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本
合同的履行而对鑫汇风电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