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1-33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1 年 12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
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如歌
花苑”项目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7375 万元将公司持有的“如歌花苑”项目 50%
权益转让给江苏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