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暨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
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电机”)于 2023 年 3 月
7 日收到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汽车”)、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振汉江”)的通知,获悉其向湖州智驱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驱科技”)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卓越汽车将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剩余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智驱科技已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转让相关情况概述
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等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智驱科技拟全额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 10,000 万股股票。同时,公司原控股股东卓越汽车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振汉江分别向智驱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2,500 万股股份、2,000 万股股份;张敏终止委托给卓越汽车的 3,362.63 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终止委托事项在完成股份转让之日起生效;卓越汽车将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剩余所持公司 1,500 万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智驱科技,表决权委托事项在完成股份转让之日起生效。
2023 年 1 月 12 日,卓越汽车、中振汉江、中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
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工业”)和智驱科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卓越汽车将其持有的公司2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以 18.76 元/股的价格受让予智驱科技;中振汉江将其持有的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01%)以 7.55 元/股的价格转让予智驱科技。上述转让的股份总数为 45,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02%),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6.2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3 年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二、股份过户完成的相关情况
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已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过户登记、表决权终止委托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交易主体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万股) (%) 例(%) (万股) (%) 例(%)
卓越汽车 4,000.00 8.02 1,500.00 3.01 -
中振汉江 18.77
2,000.00 4.01 - - -
张敏 3,362.6337 6.74 - 3,362.6337 6.74 6.74
(注)
智驱科技 - - - 4,500.00 9.02 12.03
注:张敏已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出具了《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变动后,智驱科技持有公司 4,5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02%,
并接受卓越汽车的委托行使其持有的公司 1,500 万股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12.03%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由卓越汽车变更为智驱科技,实际控制人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其他说明
1、前述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前述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