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0-08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石牛路 73 号方正电
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2.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一峰先生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8,473,7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 21.01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8,472,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
21.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2 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5,1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 人,所持(代表)股份 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 0.0003%,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1 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472,3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
反对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7983%;反对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24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0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98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张敏回避表决。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24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0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98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张敏回避表决。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4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0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98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1.2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张敏回避表决。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24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0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98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张敏回避表决。
2.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4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0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98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张敏回避表决。
2.6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4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0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98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张敏回避表决。
2.7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24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0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98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张敏回避表决。
2.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4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0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98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张敏回避表决。
2.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24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0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9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98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张敏回避表决。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24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0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98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中振汉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张敏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