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海隆软件 公告编号:2014-022
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叔平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包叔平拟向公
司除收购人以外的其他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包
叔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包括36名自然人及1名法人上海古德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收购主体为投资者包叔平。2013年12月12日,包叔平已分别与
欧姆龙(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姆龙”)、上海慧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慧盛创业”)签订了《预受要约意向协议》,其中欧姆龙承诺将以其目前
持有的全部海隆软件1,794.52万股股票接受本次包叔平发出的收购要约,慧盛
创业承诺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将以其目前持有的海隆软件540.00万
股股票接受本次包叔平发出的收购要约。详见2013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接到慧盛创业的通知,教育部财务司《批转<关于教育部上海交
通大学所属上海慧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接受要约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事项的批复>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73号)批转了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教
育部上海交通大学所属上海慧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接受要约方式转让所持上
市公司股份事项的批复》(财教便函[2014]17号)。
财政部教科文司批复的主要内容为:“经研究,原则同意上海交通大学所属
上海慧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接受要约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上海海隆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事项,请将我司预审核意见及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海隆软件,
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请严格按照《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国资委 证监会令第19号)等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应的后续程序之后,尽
快报我部审核确认。”
根据上述批复,包叔平尚需在与慧盛创业就本次要约收购签署正式协议后,
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核。因此,慧盛创业以接受要约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尚存
在不确定性。
同时,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尚需取得证监会出具无异议函方可发布正式公
告,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并未生效,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包叔平及一致行动人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