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
2017年度业绩补偿金派发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获得补偿金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披露日:即2018年4月24日。只要是2018年4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除交易对方外)都有权利获得本次补偿金。
2、本次补偿金总额共计4,053.53万元,除交易对方外,有权利获得本次补偿金的股东共26,129户,持股数量共计195,470,094股,每10股可获得补偿金约为2.0737元(该数据为四舍五入)。按照前述股东持股比例计算分配至每位股东,应实际派发共26,129户,共40,535,295.73元(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与应补偿总金额存在4.27元的误差)。
3、截至2018年7月12日,应实际派发的股东中,存在9户股东证券账户托管单元编码无法获取、14户股东证券账户号码无效的情形,无法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直接派发,该23户股东(合计持有股份204,646股,合计享有的补偿金共计42,438.13元,股东明细清单及金额见公告正文)由公司另行自派。
4、2018年7月12日后,如果股东存在股份转托管等情形的请及时与原托管证券公司联系领取;存在证券账户注销情形的,由公司另行自派。
5、本次补偿金应实际派发共26,129户,共40,535,295.73元,其中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直接派发户数不超过26,106户,直接派发金额不超过40,492,857.60元(委托派发的实际户数和金额,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当日实际数据为准);除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直接派发以外的,均由公司另行自派(自派的实际户数和金额,以公司派发完成公告为准)。截至2018年7月12日,由公司自派的股东明细清单、数额及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6、股东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将根据每个证券账户的托管单元分别派发对
应的补偿金;在股权登记日股东证券账户存在股票部分质押情形的,将合并到股东正股账户进行派发。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股股东应享有补偿金将合并派发至原托管证券公司的信用账户,请信用账户持股股东及时与原托管证券公司联系领取。
7、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0天内,请无法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直接派发的股东(含上述23户股东及7月12日之后注销证券账户的股东)及时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证券账户、银行账户等资料,以便另行单独派发,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8、前述获得补偿金的相关税务问题请投资者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4月24日披露2017年度报告,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1月实施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指“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49%股权”,简称“融达锂业49%股权”)业绩承诺不能实现,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和张长虹(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或“承诺方”)触及补偿义务。
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确认,融达锂业49%股权2017年度业绩补偿数额为3,910.79万元。后承诺方融捷投资和张长虹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考虑,自愿增加融达锂业49%股权2017年度业绩补偿数额142.74万元。增加后,承诺方合计应补偿金额为4,053.53万元,其中:融捷投资应补偿3,557.18万元,张长虹应补偿496.35万元。公司已于5月2日、7月6日分别收到上述补偿金共计4,053.53万元人民币。
前述详情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4日、5月3日、5月26、7月1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达目标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公告》(2018-01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7年度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2018-021)、《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4)和《关于承诺方增加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7年度业绩补偿金数额的公告》(2018-028)等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已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沟通确定了后续补偿金派发的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登记日与补偿金到账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4日。
2、补偿金到账日:待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完成后,以公司实施完成公告为准。
二、补偿金派发方案
1、派发对象
2018年4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交易对方除外)。
2、派发方案
本次补偿金总额共计4,053.53万元,有权获得补偿金的股东共26,129户,持有股份数共计195,470,094股,每10股可获得补偿金约为2.0737元(该数据为四舍五入)。按照前述股东持股比例计算分配至每位股东,应实际派发共26,129户,共40,535,295.73元(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与应补偿总金额存在4.27元的误差)。
3、本次补偿金派发采取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直接派发和公司自派方式,详见“三、补偿金具体派发方式”。
三、补偿金具体派发方式
1、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直接派发
截至2018年7月12日,可直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直接派发的户数为26,106户,可直接派发金额40,492,857.60元。2018年7月12日后,如果股东存在股份转托管等情形的,请及时与原托管证券公司联系领取(委托直接派发的实际户数和金额,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当日实际数据为准);2018年7月12日之后注销证券账户的,由公司另行自派。
(1)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直接汇入股东的证券账户;
(2)股东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将根据每个证券账户的托管单元分别派发对应的补偿金;
(3)在股权登记日股东证券账户存在股票部分质押情形的,将合并到股东正股账户进行派发;
(4)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股股东应享有补偿金将合并派发至原托管证券公
司的信用账户,请与原托管证券公司联系领取;
2、公司自派
截至2018年7月12日,应实际派发的股东中,存在9户股东证券账户托管
单元编码无法获取、14户股东证券账户号码无效的情形,无法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直接派发,该23户股东(合计持有股份204,646股,合计享有的补偿
金共计42,438.13元)由公司另行自派,股东明细清单及金额如下:
(1)9户无法获得托管单元编码的股东清单信息见下表:
序号 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名称 身份证信息 持有股数(股)享有的派发金额(元)
1 0117409*** 王* 1407021978****713* 110,200 22,852.55
2 0105906*** 张剑* 4416021979****223* 33,600 6,967.75
3 0000556*** 罗小* 4403011961****362* 22,500 4,665.9
4 0100156*** 王* 3708021978****271* 4,100 850.23
5 0169867*** 罗海* 4401251973****102* 2,200 456.22
6 0175501*** 姜* 4107821985****129* 1,200 248.85
7 0111071*** 陈宇* 4401061976****183* 200 41.47
8 0118891*** 李新* 1101111981****283* 100 20.74
9 0108619*** 沈建* 3301041965****194* 100 20.74
合计 174,200 36,124.45
(2)14户证券账户号码无效的股东清单信息见下表:
序号 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名称 身份证信息 持有股数(股)享有的派发金额(元)
1 0181360*** 林* 4401021963****409* 9,600 1,990.78
2 0219865*** 游文* 3301241961****034* 9,000 1,866.36
3 0124648*** 许月* 3424271984****632* 4,000 829.49
4 0178666*** 陈裕* 3505821995****001* 2,500 518.43
5 0119001*** 朱建* 3206111967****065* 1,700 352.53
6 0156484*** 杨宝* 1329031978****185* 1,000 207.37
7 0150296*** 夏王伊* 4101051992****018* 746 154.7
8 0122639*** 陈* 4404021988****907* 700 145.16
9 0241931*** 谢东* 3607231994****203* 400 82.95
10 0051922*** 王* 2321011973****044* 400 82.95
11 0120111*** 李* 3210881979****795* 100 20.74
12 0171951*** 赵阿* 3402231991****512* 100 20.74
13 0210928*** 陈小* 3505251987****535* 100 2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