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劲嘉集团股份有 限公 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 年 8 月)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 146,207.6254 万元。 145,177.8834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6,207.6254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5,177.8834
2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变。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