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4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17年7月3日到期。
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
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