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由8.99元/股调整为8.74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83,537,262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88,787,182股(含本数)。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调整的原因说明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7月4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会议的决议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6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9.1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发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第1页共3页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15,4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8日。实施完成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由9.14元/股相应调整为8.99元/股。
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6,04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6日。实施完成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由8.99元/股相应调整为8.74元/股。
二、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74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即8.99元/股-0.25元/股=8.74元/股。
三、发行数量的调整
原非公开发行计划中各个发行对象的参与认购金额保持不变,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88,787,182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认购金额和数量如下: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股份数(股)
亚东复星瑞哲安泰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 137,299,771
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22,883,295
黄华 13,000 14,874,141
侯旭东 4,400 5,034,324
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第2页共3页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股份数(股)
李德华 4,400 5,034,324
张明义 3,200 3,661,327
合计 165,000 188,787,182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