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3-92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会议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改革的有关要求,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则、监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相关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
和平稳发展,公司拟对第六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对推荐人及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董事会确认:各推荐人均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资格,推荐的候选人数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推荐人选均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根据审查结果,董事会同意确定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确定王强民先生、梅小明先生、闻发平先生、李长春先生、张轶先生、范乃娟女士、吴剑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对推荐人及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董事会确认:各推荐人均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资格,推荐的候选人数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推荐人选均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根据审查结果,董事会同意确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确定王开田先生、陆文龙先生、栗春坤先生、邹建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开田先生、陆文龙先生、栗春坤先生、邹建新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等相关文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开田先生、陆文龙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栗春坤先生、邹建新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栗春坤先生、邹建新先生已做出书面承诺,其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王开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宝武镁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强民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梅山冶金公司炼铁厂机修车间见习、团委书记,梅山(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钢铁公司青年工作处处长助理、青年工作部部长助理、团委书记、梅山(钢铁)公司青年工作部副部长、梅山钢铁公司热轧板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副厂长,梅山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梅盛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梅钢(梅山)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业发展中心总经理,马钢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马钢股份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王强民先生现任宝钢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强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 人 名 单 。 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梅小明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市冶金研究所工程师,南京市冶金研究所溧水锶业工厂厂长,南京云海特种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梅小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6,559,895股,持股比例为16.45%,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梅小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 人 名 单 ; 不 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闻发平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宝钢股份热轧厂二轧钢分厂分项技术协理、分部技术协理、作业长、分部技术负责人,热轧厂生产技术室主任工程师、二精整分厂书记兼副厂长、二轧钢分厂书记兼副厂长,热轧厂质量检验站站长,梅钢公司热轧板厂副厂长、厂长、制造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闻发平先生现任宝钢金属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闻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闻发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李长春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硕士,经济师。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分项技术负责(投资管理)、技术协理(资产管理)、投资、资产综合主办、资产综合主管、高级管理师(投资项目)、资产经营部高级管理师(投资项目)、主任管理师(投资并购事务)、宝钢集团投资并购首席管师,宝钢金属资产经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并购整合部部长、高级总监、总经理助理、高级副总裁等职务。李长春先生现任宝武镁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兼任青阳镁合金项目组组长、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李长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担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张轶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硕士,会计师。曾任宝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管理、会计、主办,宝金财务经理、董事,宝钢国际经营财务部策划、信用风险控制高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