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封卷稿)
发行人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1 号
广州863 产业化促进中心大楼第312 房之一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7,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预计发行日期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6,935.528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大洋实业和实际控制人广州日报社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
限届满后,发行人股东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可上市交易或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7 年9 月17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大洋实业和实际控制人广州日报社承诺:自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其他股东自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限
届满后,发行人股东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可上市交易或转让。
2、公司于2006 年11 月20 日召开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的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前所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本次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3、本次发行前大股东大洋实业持有公司7,959.3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3%,本次发行后,大洋实业新增配售股份2,204.4803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
10,163.8323 万股,占总股本的37.73%,仍处在相对控股的地位,公司在经营管
理上存在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4、本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的广告代理和制作业务在2004 年度、2005 年度、
2006 年度和2007 年1-6 月收入分别为7,326 万元、7,171 万元、3,819 万元和
2,230 万元,可以看出在2006 年度降幅较大,仅为2005 年度收入的53.26%。广
告代理和制作业务的毛利润率非常高,可以达到97%以上,但2006 年度该类业
务收入总规模的迅速降低,导致2006 年度毛利润、营业利润有一定幅度降低,
因此,广告代理和制作业务收入的减少可能引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5、本公司2007 年1-6 月合并印刷业务毛利润率为14.38%,比2006 年度下
降12.26 个百分点,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明景业当期印刷业务毛利率为
-55.86%,比2006 年度下降59.30 个百分点,母公司当期印刷业务毛利率为
21.59%,比2006 年度下降6.46 个百分点;最近一期印刷业务收入比2006 年同
期增长18.72%,保持了较快增长,但当期印刷业务毛利率下降,导致当期毛利
润有一定幅度降低;因此,印刷业务毛利率的下降可能引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6、本公司的部分广告代理制作业务收入、部分印刷业务收入和部分旅业服
务收入均来自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州日报社及其下属单位。如2004 年度、
2005 年度、2006 年度和2007 年1-6 月,本公司为广州日报社提供的广告代理和
制作业务收入分别为7,291 万元、6,981 万元、3,624 万元和2,136 万元;本公
司为广州日报社及下属单位(《足球报》、《信息时报》、《老人报》、《广州文摘报》、
《现代育儿报》、《舞台与银幕报》、《美食导报》、《商旅导报》、《羊城地铁报》、
《看世界》、《篮球先锋报》等十一份报刊)提供的印刷业务收入分别为6,570 万
元、5,503 万元、6,482 万元和3,287 万元;本公司为广州日报社及下属单位提供的旅业服
务收入分别为207 万元、128 万元、133 万元和44 万元。2004 年度、
2005 年度、2006 年度和2007 年1-6 月以上各类与关联方有关的收入占公司营业
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14%、39.27%、30.00%及31.50%,虽然比重呈下降趋势,
但如果广州日报社经营出现重大变化,或本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将对本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为重大影响。
7、按照本次预计募集资金量40,000 万元测算,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将由2006 年12 月31 日的76,384.50 万元增加到116,384.50 万元,按200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全面摊薄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
产收益率将由8.75%降为5.75%,存在由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所引致的相关风险。
8、根据本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流通股股东、询价对象
及持有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禁止的除外)。本次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000 万股,其中
5,000 万股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流通股股东同比例配售,
配售比例为10 配2.7696731 股,配售数量为控股股东22,044,803 股、公司代办
股份转让系统的流通股股东27,955,197 股。其余2,000 万股向询价对象及持有
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要求禁止的除外)发行。
9、本公司2004 年度、2005 年度、2006 年度及2007 年1-6 月的非经常性损
益金额为-50 万元、-348 万元、209 万元和760 万元(以上数字已扣除所得税影
响)。2007 年1-6 月非经常性损益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将首次执行日公司的职工福利费余
额全部调减管理费用,该项金额为710 万元(未扣除所得税影响),占当期利润
总额4,062 万元的17.48%。由于上述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从
而造成净利润出现波动的风险。
此外,本公司2006 年股票基金债券投资转让收益为1,913 万元,2007 年1
-6 月股票基金债券投资转让收益为2,167 万元,均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新
股认购转让、基金投资转让)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
答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 年修订),该类收益不再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由于上述收益项目具有不确定性,从而造成净利润出现波动的风险。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清远建北/
九阳传媒/发行人
指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清远建北(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北大厦 指 清远建北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建北集团 指 清远市建北企业集团公司,该公司1994 年更名为广东建
北企业集团公司
大洋实业 指 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大洋文化传讯
有限公司”)
大洋连锁 指 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
大洋广告 指 广州大洋广告有限公司
公明景业 指 广东公明景业印务有限公司
公明景业(香港) 指 公明景业印务(香港)有限公司
阳光科技 指 广东九州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华美洁具 指 华美洁具有限公司
粤图文化 指 广州粤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九阳印务分公司 指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
上海图书 指 上海广州日报大洋图书有限公司
恒渲实业 指 重庆恒渲实业有限公司
聚文广告 指 广州市聚文传播广告有限公司
新闻报业培训中心 指 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新闻报业培训中心
百利鑫 指 百利鑫国际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指 原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4 年5 月更名为广
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公司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公开发售A 股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WTO 指 世界贸易组织
元 指 人民币元
NET 系统 指 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全国电子交易系统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公司简介
(一)公司名称: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Guangdong China Sunshine Media Co.,Ltd.
(三)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1 号广州863
产业化促进中心大楼第312 房之一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62 号好世界广场1902 室
(四)法定代表人:梁汉辉
(五)设立日期:1992 年12 月28 日
(六)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