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8-140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
告书(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181583,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交易对方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鸟高新”、“标的资产”或“标的公司”)及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对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于2018年11月8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回复》及相关文件。公司已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近期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重组报告书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和《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书(二)》等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
2、根据《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回复(修订稿)》等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