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0-048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披露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112,200万元,其中追缴并注销公司股份增加净利润107,723.99万元,属非经营性损益;
2、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6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立案已调查完毕,拟对相关方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披露《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号:2020-045);
2、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号:2020-047);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