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满足工程项目需求。
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们对公司增加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
刘红滨 刘廷彦 李丽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