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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望谷: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公告日期:2018-05-0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谷”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左德昌等42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上海希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奥信息”)98.50%股权和徐娜等4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龙铁纵横(北京)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铁纵横”)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时,拟以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一、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远望谷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1、以子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对外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与毕泰卡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泰卡”)、毕泰卡股东柴晓炜、徐超洋、毕卡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华夏基石管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毕泰卡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上市公司以其持有的深圳市远望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科技”)100%股权作价人民币5,017万元,对毕泰卡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毕泰卡注册资本自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至人民币15,017万元,即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017 万元后,上市公司占毕泰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3.41%。

    鉴于毕泰卡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低于其注册资本,根据各方对毕泰卡市场估值达成的一致意见:柴晓炜确认并同意将其持有毕泰卡增资扩股后的0.38%股权无偿转让给远望谷;徐超洋确认并同意将其持有毕泰卡增资扩股后的0.342%股权无偿转让给远望谷;毕卡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确认并同意将其持有毕泰卡增资扩股后的0.19%股权无偿转让给远望谷;深圳华夏基石管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确认并同意将其持有毕泰卡增资扩股后的 0.038%股权无偿转让给远望谷。

    上述增资和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毕泰卡34.36%的股权。

    2017年6月30日,远望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子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7年7月17日,远望谷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收购毕泰卡65.64%股权

    为积极推动公司战略性业务发展,进一步实现公司图书业务产业链整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上市公司与毕泰卡股东柴晓炜、徐超洋、毕卡(深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毕卡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华夏基石管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毕泰卡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上市公司以9,584.67万元向毕泰卡原股东收购65.64%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毕泰卡100%的股权,毕泰卡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8年2月27日,远望谷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年3月16日,远望谷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上述资产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性交易。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