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常铝股份
股票代码:0021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熟市古里镇小康村富春江路 20 号
通讯地址:常熟市古里镇小康村富春江路 20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名称:张平
住所:江苏省古里镇白茆西
通讯地址:江苏省古里镇白茆西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七、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最终生效实施尚需获得济南市国资委审批通过,尚需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能否取得相关审批和批准,以及最终实施结果、实施完成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目 录
声 明 ......2
目 录 ......3
释 义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的情况......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7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9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24
第五节 其它重要事项 ......25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6
第七节 备查文件......28
一、备查文件......28
二、备置地点......28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公司、上市公司、常铝股份 指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铝箔厂 指 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张平
常铝股份 指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市国资委 指 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齐鲁财金 指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与齐鲁财金投资集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
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指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议》 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
本报告书 指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铝箔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为张平先生。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铝箔厂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和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4 年 4 月 14 日 住所 常熟市古里镇小康村富春江路20 号
统一社会信用 91320581142059905E 营业期限 1984 年 4 月 14 日—
代码
实业投资;塑料、纸张、纤维和金属材料的分切、复合、涂复制造与销售;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铝箔厂股权结构情况(前 5 大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张平 909.68 30.32%
2 钱建民 185.15 6.17%
3 吴光 185.15 6.17%
4 汪和奋 166.64 5.55%
5 朱传香 94.43 3.15%
6 其他股东 1,458.95 48.64%
合计 3,000.00 100.00%
3、铝箔厂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国籍 性别 职位 身份证号
张平 中国 男 董事 320520194601******
汪和奋 中国 女 董事长、总经理 320520195312******
钱建民 中国 男 董事 320520195810******
吴光 中国 男 董事 320581195402******
谢兰 中国 男 董事 320520195804******
陆芸 中国 女 监事 320520196005******
张敏达 中国 男 监事 310111196508*** ***
朱春年 中国 男 监事 3201141966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 张平
姓名 张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520194601******
住所 常熟市虞山镇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白茆西
通讯电话 +86-0512-5235900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张平先生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铝箔厂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铝箔厂与张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铝箔厂向齐鲁财金转让其持有常铝股份的部分股权,为常铝股份引入国有控股股东而做出的。本次权益变动通过齐鲁财金通过受让铝箔厂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以及取得铝箔厂持有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而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同时齐鲁财金通过全额认购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来增强对公司的实际控制。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铝箔厂变更为齐鲁财金,实际控制人由张平先生变更为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引进国有资本背景的股东,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东结构,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通过国有资本背景控股股东的引入,一方面可以提升上市公司授信水平及融资能力,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双方的合作,齐鲁财金可以充分调动优质产业资源,更好地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提升上市公司在工业热交换、医疗洁净大健康领域的竞争优势,推动上市公司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