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1 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5:30,在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奋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联
监事汪和奋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对照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汪和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37,199,191 股(含本数),拟发行股票数量不
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48 元每股,以审议非公开发行预
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股票上市地点
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82,545.32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短期借款。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汪和奋回避表决。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编制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联监事汪和奋回避表决。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编制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联监事汪和奋回避表决。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监事汪和奋回避表决。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公司将与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详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监事汪和奋回避表决。
2021 年 11 月 26 日,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与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了《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与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71,602,378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9%)转让给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日,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与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于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数量为 84,290,619 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59%),委托期限不低于 18 个月,表决权委托期间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表决权委托结束之日,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常铝股份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237,199,191 股(含本数)股票(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上述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直接持有公司 71,602,378 股股票,并合计拥有公司 155,892,997 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59%)的表决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完成后,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直接持有公司 29.90%的股份,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38.06%,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维
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该规则所列举的关联人规定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与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书构成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