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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常铝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苏州奥芮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芮济医疗”)是一家致力于新型可降解吸收医疗用金属材料,以及其相关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医疗器械企业,其医用镁合金被誉为“革命性的金属生物材料”,可替代传统的医用材料成为医用可降解吸收材料领域的创新性新型材料。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奥芮济医疗 14.2857%
的股权。鉴于公司聚焦工业热传递新型材料、设备及洁净工程业务的战略,以及医疗器械项目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的特点,为降低该项投资风险及回笼部分资金,公司计划向宁波臻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臻镁”)转让部分
股权。参考以奥芮济医疗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经公司与宁
波臻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将持有的奥芮济医疗 8.5714%股权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臻镁,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奥芮济医疗 5.7143%的股权。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臻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H8D8P09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拓路 275 号 1 幢 A170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臻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奥芮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常熟经济开发区海城路2号12幢

    法定代表人:霍依

    注册资本:14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13 日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可吸收金属材料)的相关产品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材料的切割、弯曲、变形等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第一、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经营状况: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奥芮济医疗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171.89
万元,净资产为 1087.40 万元,营业收入 529.45 万元,净利润 52.49 万元。

    2、本次转让完成前后公司的持股情况

    转让前,公司持有奥芮济 14.2857%,转让完后,公司持有奥芮济医疗 5.7143%
的股权。

    3、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宁波臻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转让标的

    公司所持奥芮济医疗 8.5714%的股权。

    2、转让对价

    本次股份转让目标股份转让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仟伍佰万元整)。

    3、支付期限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受让方应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
的公司账户内。


    4、股权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乙方的股权转让款之日起 15 日内,派专人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
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股权的目的旨在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营业务战略,集中资源发展公司核心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奥芮济医疗 5.7143%的股权,奥芮济医疗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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