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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正邦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197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及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19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1,39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24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3 月 2 日为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永红先
生授予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 5 月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配,经董事会审
议后,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由 7.56 元/股调整为7.49 元/股;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7 名离职人员(均为首次授予对象)共计 20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7、2020 年 7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统一确定以 2020 年 7 月 2 日为授予日,向 2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37.00 万股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0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14 名离职人员(均为首次授予对象)授予共计 35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9、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4 名离职人员(均为首次授予对象)共计 19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10、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过程中,5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中:48 人全部放弃,2 人部分放弃)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75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
授予人数由 260 人调整为 212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37 万股调整为 462
万股。

  11、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18 名离职人员授予共计 98 万股(其中首
次授予 16 人共计 56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 2 人合计 42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12、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及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103 名离职、考核不达标或其他原因已不符
合公司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07.85 万股(其中首次 87 名共计 176.85 万股,
预留 16 名共计 31.00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就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1 年 6 月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配,经董
事会审议后,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由 7.49 元/股调整为 6.79 元/股,预留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 9.08 元/股调整为 8.38 元/股。

  14、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分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2019 年及 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95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共计 163.00 万
股(其中首次 81 人,合计 140.00 万股;预留 14 人,合计 23.00 万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151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共计 288.50 万股(其中
首次 121 人,合计 229.50 万股;预留 30 人,合计 59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在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增设权益 238.00 万份,同时拟增加激励对象共计 117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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