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现就公司调整及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保障程度。
2、公司本次调整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跃珍、钱喆、杨文峰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及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 邢良文 李进一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