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将审议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黄跃珍、钱喆、杨文峰需要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 邢良文 李进一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