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方圆支承
股票代码:002147
住 所: 浙江省义乌市青口工业区
新光控股集团
收购人(一)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青口工业区
住 所: 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号
收购人(二) 虞云新
通讯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号
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收购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格式准则16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方圆支承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方圆支承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取得方圆支承发行的新股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收购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已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收购人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6
第二节收购目的和收购决定......15
第三节收购方式......17
第四节收购资金来源......40
第五节后续计划......41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43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58
第八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59
第九节收购人的财务资料......60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65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70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指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方圆支承
收购人 指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虞云新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新光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浙江新光建材装饰
标的公司 指 城开发有限公司
新光集团 指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万厦房产 指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光建材城 指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金华欧景 指 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
万厦园林 指 义乌万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世茂中心 指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建德新越 指 建德新越置业有限公司
太平洋实业 指 东阳新光太平洋实业有限公司
义乌和乐星 指 义乌和乐星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玖实业 指 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收购人持有的浙江万厦房地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
指
次重大资产重组 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交易
方圆支承向新光集团、自然人虞云新发行股份购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万厦房产100%股权及新光建材城100%股权
本次上市公司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指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交易
本报告书 指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方圆支承与新光集团、虞云新签署的《发行股份购
指
议》、《重组协议》 买资产协议》
方圆支承与新光集团、虞云新签署的《标的资产业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指 绩承诺补偿协议》
审计基准日 指 2015年7月31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年7月31日
报告期 指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7月
财务顾问、中国中投证券指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公司审计机构、利安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达
评估机构、中通诚 指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瑞华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格式准则16号》 指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4年3月10日
营业期限 2004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
注册资本 66,68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晓光
注册地址 义乌市青口工业区
通讯地址 中国浙江义乌青口工业区新光南路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760197619N
邮编: 322023
电话: 0579-85615358
机械制造销售,实业投资(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货物进出
经营范围 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光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额 出资额
股东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周晓光 34,006.80 51.00% 34,006.80 51.00%
虞云新 32.673.20 49.00% 32.673.20 49.00%
合计 66,680.00 100.00% 66,680.00 100.0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周晓光持有新光集团51%股权,虞云新持有新光集团49%股权,周晓光、虞云新夫妇为新光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股权控制关系
新光集团与其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周晓光 虞云新
51% 49%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
新光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光、虞云新夫妇。
周晓光,女,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万厦房产、新光建材城董事长。除此之外,最近三年主要担任新光集团董事长、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义乌市新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东阳市晓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新光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等。
虞云新,男,万厦房产董事、总经理,简历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收购人介绍”之“二、虞云新”。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及主营业务的情况周晓光与虞云新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新光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
截至2015年7月31日,除持有万厦房产90%股权、新光建材城90%股权外,新光集团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如下:
行业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